富阳老龄
关于开展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29
关于开展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活动的通知 富老工办[2007]7号 各乡镇、街道老龄工作委员会,市级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老龄委办公室和杭州市老龄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活动的通知》(省老工委[2004]61号、杭老办字[2007]9号)精神,为了激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办好老年活动中心(室),推动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在场地设施、管理制度、活动内容等方面有较大地提高,真正成为老年人学习、娱乐、休闲的场所,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目的 开展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有利于统一标准,区分层次,分类指导,促进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老龄事业与本地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二、评比范围 凡在我市境内,向社会开放的各级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均可参加评比,机关、企事业单位供本单位人员活动的不参加评比。 三、评比标准 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按已建成使用的各级各类老年活动中心(室)按规模大小、功能配置、管理水平和活动绩效等要素,划分为四个等级,最高等级为“四星级”。按照省老龄委办公室的规定,“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标准,由省老龄委办公室制定并组织考评验收;“三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标准,由杭州市老龄委办公室制定并组织考评验收,“二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标准,由市老龄委办公室制定并组织考评验收。各星级的评比标准见附件。评为星级的农村村级老年活动室必须首先达到农村星光老年之家示范型的标准。 四、评比方法 1、评比程序:由申报单位对照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标准,确定申报星级,提出创评申请,报市老龄委办公室。“四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由市老龄委办公室初审后,向杭州市老龄委办公室推荐,经评审后上报省老龄委办公室。省老龄委办公室审定、命名;“三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由市老龄委办公室评审后上报杭州市老龄委办公室。杭州市老龄委办公室审定、命名;“二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由市老龄委办公室直接审定、命名。低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经过努力,达到高一级标准的,可申请晋级。 2、评比时间:每年5月底前,行政村、社区的申报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将《富阳市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申报表》报市老龄委办公室。(今年二星级老年活动室的申报可延迟到11月底),8月底前,由杭州市或市老龄委办公室组织考评验收,老人节前分别由省老龄委、杭州市老龄委、富阳市老龄委发文命名,并授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老年活动中心(室)是老年人活动的主要场所,是开展老龄工作的重要阵地,是广大老年人的“第二个家”。各级老龄部门要把星级评比活动作为促进当地老龄工作,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二)搞好结合,相互促进。要把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与农村星光老年之家、创建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和农村规范化基层老年人协会结合起来。凡申报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和农村规范化基层老年人协会的,必须有一个达到星级标准的老年活动中心(室),以达到相互结合,促进工作的目的。 (三)严密组织,认真评比。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的标准和评比方法,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逐级做好申报、审批、命名和奖励等工作。 (四)加强督查,动态管理。实行静、动态管理相结合,全面掌握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的规范化建设情况。对工作出现滑坡、且不能及时改进,确已不符合标准的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由审批、命名部门经核准后取消其星级资格,确保老年活动中心(室)星级评比活动的质量。
附件: 1、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评比标准 2、富阳市星级老年活动中心(室)申报表
富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30日
抄报:市政府、市老龄委、市民政局,浙江省老龄委办公室、杭州市老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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